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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8月26日電 據中央電視臺新聞中心官方微博消息,江西宜春袁州區法院今天開庭審理“奪刀少年”柳艷兵、易政勇等人被傷害案。一審法院認為,被告人邱乾華對自身狀況和記憶體社會現實不滿在公交車隨意砍人,構成以危險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罪。鑒於其作案時患精神分裂症,酌情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半。  (原標題:奪刀少年被傷害案被告獲刑5年半 作案時精神分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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