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陽煤事故未報背後的隱情
  陽煤集團宣傳部部長王繼平認為,陽煤集團在四起事故中只負有監管責任,他說:“礦方和包工方簽訂合同的時候都寫清楚了,包工方招兵買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繼平坦承,幾年前,山西省有關部門就已經禁止企業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業里“違規用工”的情況普遍存在。
  鑒於這種情況,對四起礦難,王繼平表示,“我們現在也不清楚這些事故究竟應該由誰來上報”
  《瞭望東方周刊》記者武剛 | 山西報道
  劉向佳(化名)發現了一個秘密。
  劉向佳,在晉四川人,自稱“一個專為煤礦事故中受傷老鄉維權的好人。”2013年,劉向佳在為一個老鄉維權過程中發現了一個秘密:是年,陽泉煤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簡稱陽煤集團)發生多起礦難,有多名礦工罹難,而且,這些礦難和罹難者都被隱藏了。
  這些事故是否已按規定上報?面對本刊記者詢問,陽煤集團對此沒有直接回答,表示,“我們現在也不清楚這些事故究竟應該由誰來上報。”
  層層轉包的“炮”隊
  2014年2月18日上午,在山西朔州市火車站附近的一家小旅館里,52歲的陳有凡裹著一條白色的被子,直挺挺躺在房間床上。
  他的左眼球蒙著一層灰色膜狀物,身體右側失去知覺,嗓音渾濁得讓人難以聽清楚他在說什麼。正是發生在陽煤集團泰安煤業有限公司(下簡稱泰安煤業)井下的一起事故讓陳有凡變成了這般模樣。
  陳有凡的手書材料說:“2012年6月16日晚11時30分,我們7個人上夜班,我和小覃、蘇國安在第四回采工作面使用3米長的轉桿打眼放炮,共計打了15個眼,每眼裝炸葯10管。
  我們3人在第四回采工作面放完炮就去第三回采工作面打眼,打完炮眼,小覃和蘇國安裝炸葯,我去第四回采工作面掛滑輪。當我快走到7米高的工作面時感覺四肢無力、神志不清,忽然暈倒了。
  我醒來時,已經住進了朔州市平魯區中醫院,醫院通知我是急性腦出血,炮工包工隊領導何明貴也沒有和院方說明我出事的原因。後來,我的親人和工友向專家咨詢得知,我工作的106巷道一直通風不好,缺氧嚴重,炮煙無處走散才導致我大腦缺氧(出血)。
  2012年7月13日,我病情稍有好轉,包工頭就急衝衝給我辦了出院手續,讓我回家休養,不給治療了。包工頭讓我必須簽訂一份調解書,以我自身病發為由,給我7000元路費,施工隊不承擔任何責任。”
  陳有凡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他出院後病情急速惡化,包工頭給的7000元路費很快就花光了,他只能留在朔州硬撐著。為了給陳有凡治病,他的兒子陳波及工友劉向佳曾找過泰安煤業,“礦里就不認賬,說根本沒有陳有凡這個人。”
  據陳有凡回憶,泰安煤業將基建工程承包給溫州井巷有限公司,而溫州井巷有限公司又將炮採工程轉包給四川施工隊。
  陳有凡受雇於四川施工隊,“我沒有炮工資質,隊里其他人也沒有。”劉向佳則告訴本刊記者:這些沒有資質的炮工一直在泰安煤業井下打眼放炮,“2013年10月28、29、30日,還有工友從井下拍攝到四川施工隊炮工打眼放炮的畫面。”
  2012年2月至6月陳有凡一直在井下做炮工,但是,在煤礦的記錄里就沒有他這個人,“煤礦就不讓施工隊的工人住在礦區里,也不簽訂書面的合同,他們這些隊伍,這些人在礦里根本查不到,出了事不認賬。”陳波說。
  四起礦難
  “煤礦應該為陳有凡負責,但是他們卻置之不理!”劉向佳說。
  為了給陳有凡維權,劉向佳開始收集證據,在接觸了很多礦工後,他發現陳有凡的境遇並不算最糟糕的,“起碼他還活著。”
  劉向佳告訴本刊記者,2013年7月至11月,陽煤集團先後發生4起礦難,有4名礦工罹難。依據劉向佳提供的材料,四起礦難分別為:
  2013年7月6日,陽煤集團平舒煤業有限公司(所在地山西晉中市壽陽縣 記者註)井下發生礦難。死者:薑秀勝,41歲。
  2013年9月29日,陽煤集團平定東升興裕煤業有限公司(所在地陽泉市平定縣 記者註)井下發生礦難。死者:賈寶紅,25歲。
  2013年10月31日,陽煤集團二礦(所在地陽泉市礦區 記者註)井下發生礦難。死者:白潤柱,48歲。
  2013年11月4日,陽煤集團新景礦(所在地陽泉市礦區 記者註)井下發生礦難。死者:王元江(又名王紅軍 記者註),40歲。
  為了驗證礦難的真實性,本刊記者前往晉中市、陽泉市進行了實地調查。
  在晉中市壽陽縣溫家莊鄉大興莊村,40歲的賀全娥向本刊證實:2013年7月6日早上,在陽煤集團平舒煤業有限公司井下發生的事故中她的丈夫薑秀勝遇難,“井下捅煤罐出的事,”賀全娥說,“煤礦一次性處理,給錢了事。”
  在陽泉市平定縣石門口鄉石門口村,賈寶紅的父親賈貴祥告訴本刊記者:9月29日賈寶紅在井下被崩斷的鋼絲繩打中頭部致死。賈寶紅同村的工友蔡虎良說,賈寶紅的確是在陽煤集團平定東升興裕煤業有限公司井下出的事。礦難發生後不久,蔡虎良即從煤礦辭職,“出了這個事情,再不敢去煤礦了。”
  在陽泉市開發區康達小區,不願具名的知情人透露:2013年10月31日,陽煤集團二礦井下西四尺採區發生一起死亡事故,原因系準備隊副隊長48歲的白潤柱安裝支架時違規操作被枕木砸中頭部致死。
  在陽泉市郊區平坦鎮長吉嶺村,王元江的叔叔王銀德、妻子王春雁、同村鄰居李銀扣均證實:2013年11月4日,在陽煤集團新景礦發生的冒頂事故中王元江遇難,“煤礦處理得很快,十一二天就把屍體火化了。”李銀扣說。
  “不清楚這些事故究竟應該由誰來上報”
  陽煤集團宣傳部新聞科科長高金祥告訴《瞭望東方周刊》,四起礦難“基本不假”。他說:“礦上好多工程是外包的,有些什麼責任,合同里早都明確了。”
  陽煤集團宣傳部部長王繼平則認為,陽煤集團在四起事故中只負有監管責任,他說:“礦方和包工方簽訂合同的時候都寫清楚了,包工方招兵買馬都是自己的事情。”王繼平說,幾年前,山西省有關部門就已經禁止企業如此用工了,但是,在煤炭企業里“違規用工”的情況普遍存在,“除了六長(煤礦礦長、生產礦長、安全礦長、機電礦長、總工程師、通風隊長 記者註)是自己的,其他都是工頭的。”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九條規定: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本單位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報告後,應當於1小時內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既然有條例,陽煤集團發生的四起事故是否按規定上報?對此問題,王繼平沒有直接回答,他說:“我們現在也不清楚這些事故究竟應該由誰來上報。”
  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晉中監察分局副局長李運傑、山西煤礦安全監察局陽泉監察分局事故調查室主任董耀輝告訴《瞭望東方周刊》,依照他們的記錄,陽煤集團發生的四起事故未向他們上報。
  “按照國家規定,一個人的死亡事故也必須上報,”董耀輝說,“如果事故存在,這種行為叫瞞報。”
  背後的隱情
  事故為什麼沒有上報?對此,董耀輝分析認為,“陽煤集團領導的壓力大。”
  2013年1月7日,陽煤集團寺家莊煤礦發生瓦斯事故,導致7人遇難。2013年1月8日,山西省政府責令陽煤集團全面停產整頓。
  “2013年,山西省要將百萬噸死亡率控制在0.1以下,陽煤集團一起事故就死了多人,省里當然要嚴厲批評,陽煤集團的領導壓力很大。”董耀輝說。
  據本刊記者瞭解:2013年,山西煤炭百萬噸死亡率為0.077,而陽煤集團百萬噸死亡率為0.11。
  2013年12月30日,陽煤集團召開2014年安全工作會,在對2013年安全工作進行分析總結時,陽煤集團董事長趙石平用八個字來形容“幹得艱難,壓力巨大” 。
  趙石平說,寺家莊煤礦瓦斯事故在全省造成了惡劣影響,把陽煤集團的安全工作推向絕境,社會影響、政治影響、經濟影響難以估量。面對嚴峻的安全形勢,陽煤集團被迫採取非常規措施,但百萬噸死亡率還是超過了省控指標。
(編輯:SN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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